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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04-01 10:57:04

    一、建设项目概况
        马家店镇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0.2万m3/d,现状收水范围为天津市马家店工业区、马家店村、金润凤凰洲小区、潮南小区等,现状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一期工程于2010年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12月开始试运行,于2015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
    由于自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需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故本项目需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后设计出水水质达到db12/599-2015中的b标准,处理规模不变。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 a/a/o mbr 次氯酸钠消毒”,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新建构筑物包括1座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合建);将原有cast生物池改造为a/a/o生物池、mbr膜池和膜设备间;现有消毒车间由二氧化氯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系统不变。本次提标改造在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完成,不再另行征地。
        本项目由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工程总投资约1223.82万元,施工工期12个月。
    二、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卫生的影响。施工期影响属短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相应的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将会产生废水、恶臭、噪声、栅渣、污泥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会对周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对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的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恶臭、噪声等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本项目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出水水质,不会增加新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以新带老”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甚微。
    三、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减缓措施
        选用低噪音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限制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现场设施工围挡,粉状物料苫盖堆放,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控制车速;洒水抑尘;对运输渣土的机动车辆加装防洒漏设施(封闭运输或苫盖运输),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防止跑、冒、滴、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和建筑分类收集,外运处理。减少占地面积,缩短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生态破坏。
    2、运营期减缓措施
        污水处理厂废水经达标处理后,出水排入厂区东侧兰加洼二支渠,最终排入潮白新河,可进一步改善兰加洼二支渠和潮白新河水质;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污泥外运至天津市硕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资源化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短期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严格执行本报告制定的环保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范围:污水厂周边公众
    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施工影响能否接受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形式: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直接致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
    期限: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ag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tel)022-23545357
    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                   (tel) 1351203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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